河住建〔2020〕7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
确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自治区级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241号)文件和自治区评估验收组的工作要求,为按时全面完成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任务,我局定于5月底组织开展河池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市级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0年5月28日-6月3日,具体时间由工作组自定,工作组成员详见附件3。
二、评估验收对象
市辖各县(区),具体由工作组自定。
三、评估验收内容
(一)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已批复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县(区)
主要评估验收各县(区)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规园〔2017〕26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各县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19〕29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完成2018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河住建〔2018〕110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历史建筑建档测绘工作的通知》(河住建函〔2019〕414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新调整历史建筑网络信息填报的通知》要求推进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1.资源普查情况。是否对本县(区)全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摸底,是否确定潜在对象,是否形成普查报告等。
2.划定和确定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台账,是否及时上报数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公布,是否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任务等。
3.数据填报情况。是否已按要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上完成正式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信息数据填报,是否存在信息数据漏填情况等。
4.公众参与情况。是否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是否以多种形式鼓励公众推荐潜在对象或举报破坏行为等。
5.工作组织及保障情况。本县(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组织保障、专人专职专项工作组设置、数据汇总和上报情况等。本县(区)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在政策制度、规范标准等方面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以及资金、专家和技术支持保障情况等。
6.推进各县(区)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各县(区)部署、指导和督促本县(区)所辖各乡(镇)开展历史建筑确定以及数据填报等工作情况。
(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申报为“0”的县(区)
1.资源普查情况。是否对本县(区)全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摸底,是否确定潜在对象,是否形成普查报告等。
2.督促指导本县(区)各乡(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各县(区)部署、指导和督促本县(区)所辖各乡(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等工作情况。
四、评估验收方式及安排
本次市级评估验收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工作组可自行安排座谈会或反馈会。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本次评估验收工作,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提前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台账),积极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申报为“0”的县(区),应重点对相关问题和情况进行说明。
(二)请各县(区)按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评估验收清单(详见附件2)所列工作内容,做好评估验收材料准备工作。
(三)评估验收期间,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河池市加强新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四)评估验收期间,工作组成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市人民政府已批复历史建筑的县(区),请你们积极会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提前与工作组联系,做好衔接工作。
联系人:韦宏展,联系电话:2204518,17758586366,电子邮箱:ghk2287370@163.com。
附件:1.河池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评估
验收工作日程
2.河池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评
估验收清单
3.工作组成员名单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河池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
确定评估验收工作日程
一、日程安排(交通工具:公务用车)
第1组:负责金城江区、都安县、大化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
(一)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08:30-18:00: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发,全天实地调研金城江区历史建筑情况。
(二)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08:00-10:30:从金城江乘车前往大化县;
10:30-12:00:调研大化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2:00-18:00:调研都安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在都安县住宿。
(三)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08:30-12:00:从都安县乘车返回金城江。
(四)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08:30-18:00:从金城江乘车前往东兰县,全天调研东兰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在东兰县住宿。
(五)2020年6月2日(星期二)
08:30-18:00:从东兰县乘车前往巴马县,全天调研巴马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在巴马县住宿。
(六)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08:30-18:00:从巴马县乘车前往凤山县,调研凤山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并乘车返回金城江;
第二组:负责宜州区、环江县、罗城县、南丹县、天峨县
(一)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08:30-18:00:从金城江乘车前往天峨县,全天调研天峨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在天峨县住宿。
(二)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08:30-12:00:从天峨县乘车前往南丹县,调研南丹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2:00-18:00:从南丹县乘车前往环江县,调研环江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从环江县乘车返回金城江。
(三)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08:30-18:00:从金城江乘车前往罗城县,全天调研罗城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
18:00-: 在罗城县住宿。
(四)2020年6月2日(星期二)
08:30-18:00:从罗城县乘车前往宜州区,调研宜州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情况,并乘车返回金城江。
附件2
河池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
评估验收清单
序号 |
类别 |
具体评估验收内容 |
结论 |
评估验收方式 |
评估验收 情况说明 |
1 |
资源普查情况 |
是否对本县(区)全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并形成普查报告。 |
□是/□否 □已开展普查,但未形成普查报告 |
查阅文件或普查报告 |
|
是否在普查报告中形成城镇建设发展简史文本。 |
□是/□否 |
查阅资料 |
|||
是否在普查报告中形成潜在摸底对象名单、统计表等。 |
□是/□否 |
查阅资料 |
|||
是否对本县(区)下辖各乡(镇)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 |
□是/□否 |
查阅文件等(只涉及14个设区市) |
|||
2 |
划定和确定工作情况 |
是否建立需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需确定的历史建筑台账。 |
□是/□否 |
查阅资料 |
|
是否及时汇总和上报划定和确定工作数据。 |
□是/□否 |
查阅上报文件 |
|||
是否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任务。 |
□是/□否 |
查阅台账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批复文件 |
|||
是否完成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任务。 |
□是/□否 |
查阅台账和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
|||
正式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
□是/□否 □无已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 |
查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
|||
正式公布的历史建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
□是/□否/ □无已公布的历史建筑 |
查阅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
|||
是否运用划定和确定成果,助推城市设计,形成历史文化街区或相关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
□是/□否 |
查阅有关城市设计成果 |
|||
3 |
数据填报情况 |
是否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上完成已公布历史文化街区信息数据的填报。 |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填报 |
查阅平台数据和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
|
是否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上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信息数据的填报。 |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填报 |
查阅平台数据和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
|||
是否指导和督促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进行已公布历史建筑信息数据的填报。 |
□已指导督促 □未指导督促 |
查阅文件等 |
|||
4 |
公众参与情况 |
是否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包括法规、办法、制度、建言和举报渠道(电话、网络)等)。 |
□有/□无(如有,请在验收说明中具体说明) |
查阅文件 |
|
5 |
工作组织及保障情况 |
牵头部门是否向县(区)人民政府报告划定和确定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
□是/□否 |
查阅工作报告等文件 |
|
牵头部门是否制定本县(区)或本部门划定和确定工作方案。 |
□是/□否 |
查阅文件 |
|||
是否设立划定和确定专项工作组。 |
□是/□否 |
查阅文件 |
|||
是否制定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等。 |
□有/□无 (如有,请在评估验收情况说明中列出法规、文件名称) |
查阅文件 |
|||
是否有保障划定和确定工作经费。 |
□是/□否 □有安排,但保障不足 |
查阅年度预算或有关文件 |
|||
是否安排有与本县(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相适应的保护资金。 |
□是/□否 □有安排,但保障不足 |
查阅年度预算或有关文件 |
河池市历史建筑确定现场验收表
序号 |
县(区) |
历史建筑名称 |
是否建档、测绘 |
是否为文物保护单位 |
建筑权属 |
备注 |
附件3
工作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覃兆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宁鹏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科负
责人、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主任
杨 媚 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干部
韦宏展 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工程师
(联络员:17758586366)
第二组:
吴 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石剑锋 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副主任
韦景波 市城市设计建设中心工程师
(联络员:189782711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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