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池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的通知
各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金城江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池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河财企〔2016〕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安排,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加快项目建设,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范围
(一)河池市本级工业企业。
(二)市级工业园区中的市县共建项目。
二、支持的重点
(一)工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
(二)生产技术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附加值较高、市场需求前景好、能替代进口或有出口潜力,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
(三)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技术、产品升级的技改项目。
(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对财政增收贡献大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列入2019年及2020年自治区“千企技改”项目计划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扶持有关规定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改资金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以及银行信誉度良好。
(二)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业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项目。
(三)申请贷款贴息必须是企业与承贷银行已签订项目建设贷款合同或意向承诺书;申请补助的技改项目,筹措的资金到位率要求达到30%以上。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确保年内开工并在合理工期内竣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河池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2019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3、附件4)。
(三)项目申请报告。
(四)县级以上工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及项目投入有效凭证(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承诺书,项目已落实或已投入建设的有效凭证)。
(6)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纸质材料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加上封面(附件5,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融资科,同时发送附件2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格格,电话:2292202,电子邮箱:hcsjwjgk@163.com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河池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3.企业2019年度国税纳税情况表
4.企业2019年度地税纳税情况表
5.封面(样式)
6.《河池市本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河财企〔2016〕2号)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池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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