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市一年 浦东12家企业登陆科创板

发布日期:2020.07.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我市实际,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